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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御桐含糊不清地说道,泪水打湿了他三天没洗的脸庞。
在困境中,居然有一个妹子不顾一切地在背后偷偷呵护着你,真的很感人啊!
“我只是觉得你有点傻,居然会那样说,说好听点是孩子气,说难听点就是蠢,为了你所谓的朋友把命丢了可不值……”
金百味又往白御桐的嘴里塞了几片嚼劲十足的牛肉。
白御桐嚼得很慢,“因为他们是我的朋友,朋友就是你愿意为他豁出去的人啊,你也有朋友吧大姐?”
“不,我并没有朋友,爸爸说朋友是一种很靠不住的东西。”
金百味淡淡地说道,“他们总是无偿地接受你的给予,但总是会在你需要他们的时候逃之夭夭……”
“怎么会?那样的东西怎么能叫朋友呢?”
白御桐犀利的目光似乎透过了遮眼布,射进了金百味的内心深处。
“朋友一共分为两种,一种叫死党,一种叫闺蜜!”
“死党?闺蜜?”
金百味不解地重复道。
“死党就是上课一起开小差,下课互踢屁股的好朋友;而闺蜜就是上课一起偷吃小零食,下课手挽手上厕所的好朋友!”
白御桐越说越沉重,“死党和闺蜜可不止是我认识你,你认识我的关系,大姐你看过《伯牙绝弦》吗?”
“《伯牙绝弦》?那是什么文献?”
金百味呆呆地问道。
“《伯牙绝弦》讲的是很久以前,有一个叫俞伯牙的老哥特别擅长弹琴,还有一个叫钟子期的靓仔特别擅长听音乐。
一天老哥在弹关于高山的曲子,这时靓仔路过,并赞同地说“这首歌贼好听!
我从里面感受到了高山的俊俏”
。
不久老哥又弹起了关于流水的曲子,靓仔又赞美的说“这首歌超带劲儿,弹出了流水的潺潺”
。
今后靓仔就和老哥成了一对很好的朋友。
但是有一天,那位擅长听歌的靓仔突然哽屁了,弹琴的老哥就摔掉他最心爱的古琴,再也不弹曲子了……”
“他们的关系应该很好吧?”
金百味喃喃地说道,这个故事虽然听起来怪怪的,但她却从白御桐的嘴里听出了无限的凄凉。
“嗯,肯定很好啊……”
白御桐的遮眼布被流出来的泪水打湿了,他忽然想起了赵临坛。
他说,自己就是擅长弹琴的俞伯牙,而白御桐就是擅长,哦不,应该是只会听歌的钟子期。
这挺让人伤感的,毕竟最后先死的那个是钟子期……但白御桐却怎么也没办法向赵临坛说出自己此时的感受,隔了那么久,他终于能暂时解读到赵临坛的所想所知了。
真不容易,如果想真正明白一件事就必须要付出巨大代价的话,那么白御桐宁可不知道。
赵临坛说白御桐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自己一有发表讲话的趋势,白御桐就会竖起耳朵认真的听他说,就像是要做好记录什么人生语录的准备。
这让赵临坛觉得自己的讲话就像是党新颁布的政策一样,很重要。
如果我死了,那老哥会不会把自己心爱的稿子撕个粉碎呢?白御桐呆呆地想。
“快吃吧,我爸应该要回来了。”
金百味催促道。
白御桐囫囵吞枣地一口咽下了嘴里久嚼不烂的牛肉,然后舔了舔沾满酱汁的嘴唇。
金百味掏出一张手绢匆忙擦拭了一下白御桐的嘴和自己的手,接着把只剩一半牛肉的碗放置在了桌上,然后转身离开了。
白御桐回味着牛肉甘醇的味道,不自觉又咽了一口唾液,虽然他吃了很多牛肉,但还是没有填饱饥饿的肚子。
过了一会儿,一道漆黑的身影悄悄地走了进来,然后无声地绕到了白御桐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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