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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那么远,蹒跚行得两个小时,回头看去,不过才走了三四公里,真让人绝望。
李大小姐害怕,用唱歌为自己壮胆:“最勇敢最善良的,到底是哪一个,哦,我亲爱的山揸树……”
声音中带着哭腔。
忽然,旁边有一道电筒光射到她脸上。
夜路遇到陌生人,李琴还是下意识地尖叫一声:“流氓!”
然后她出人意料地一把抱住那人,继续叫:“流氓我也不怕,总好过喂狼!”
电筒掉在地上,借着微弱的夜光,李大小姐发现自己抱住的是连长孙大民。
孙大民整个人已经僵了,呆了。
山风很大很冷,他高大的身材却仿佛把世上所有的风刀霜剑都档在外面,给李大小姐留下身前小小的一片温暖的避风港。
须臾,李琴才回过神来,忙跳到一边,好奇地问:“孙大民,你怎么来了?”
孙大民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醒过来:“我我我……”
“你口吃什么。”
“我我我……”
“好了,好了,我都不在乎,你还在乎什么?”
李琴:“我不当你是流氓那不就得了。”
孙大民才道:“我听王曼说你一个人去师部看电影,不放心,就过来接,走,回去吧!”
“你来接我回工程处,太好了。”
李琴很开心,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回去的路上,孙大民显得心事重重,好几次还踩虚了脚,差点摔倒在地。
李琴不乐意了,道:“孙大民,你是来接我回去的,是来保护我不受野兽伤害的,看你这架势,比我还孱弱,靠不住啊!
你是不是怕,怕就学我刚才唱歌啊。”
孙大民:“不会。”
“怎么可能不会,你是革命军人诶,军歌总会唱吧,来一个,来一个嘛!”
孙大民被她纠缠半天,实在受不了,张口:“向前向前向前,我的队伍向……”
“打住,打住!”
李大小姐一脸不人猝睹的表情:“五音不全,还真要命啊!”
“我说不会你还让我唱?”
“要不,你说点什么吧,念几句诗什么的也好。”
一阵风吹来,吹得两人身上的衣袂猎猎做响。
孙大民:“那我就念一篇最喜欢的文章吧,当初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篇文章了,我天天读天天读,幻想着有一天向文章的海燕那样在天际翱翔。”
说到这里,他忽然加快了脚步,高声朗诵:“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
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等等我,别跑那么快,我是个女子啊!”
不一样的宿主,不一样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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