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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也。
且夫世之愚学,皆不知治乱之情,讘?多诵先古之书,以乱当世之治。
智虑不足以避穽井之陷,又妄非有术之士。
听其言者危,用其计者乱;此亦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
俱与有术之士,有谈说之名,而实相去千万也,此夫名同而实有异者也。
夫世愚学之人比有术之士也,犹垲垤之比大陵也,其相去远矣。
而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
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羣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
愚人不知,顾以为暴。
愚者固欲治而恶其所以治,皆恶危而喜其所以危者。
何以知之?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
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
故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
知之者,同于义而异于俗。
弗知之者,异于义而同于俗。
天下知之者少,则义非矣。
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潜,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
此夫智士所以至死不显于世者也。
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有爱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曰:得为君之妾,甚幸。
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
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
妾以赐死,若复幸于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
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
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亲身衣之裹,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
君怒而杀甲也。
故妻以妾余之诈弃,而子以之死。
从是观之,夫父之爱子也,犹可以毁#11而害也。
君臣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亲也,而羣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
此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于楚者也。
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诛,无功者皆欲尊显。
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也。
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臣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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