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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枪无眼,生死有命,他身上的钱也要归我们兄弟!”
马老板听完,拍了拍青年的肩膀:“叶小哥儿,完事儿了我请你喝酒。”
说完,他就退到一边去,脸含笑意的看着青年,青年淡定的点点头,扫了几个大汉一眼。
那几个大汉脸色一变,深觉自己被轻视了,为首的那个壮硕大汉狞笑着朝着青年走去,嘴里还不干不净的说:“臭小子,今天不给你点儿颜色看,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他说完,就像是饿虎扑羊一般,刷地一声拔出腰刀,狠狠的劈了过去。
雪亮的刀光在近身的霎那间,青年身子一侧,让过腰刀,左手闪电般弹出,一把扣住了大汉的手腕,同时,右手中一把雪亮的匕首已经抵在了大汉的喉间,而此时,大汉的惨叫声才发出来,他手中的腰刀已经哐啷一声落在了地上,似乎是他的手腕已不能承受腰刀的重量:“我的手,我的手,啊啊啊啊——”
“老大,老大!
你怎么了?”
他身后的小弟们一脸惊慌的拔出刀,围了上来。
那大汉额头渗出冷汗,满脸扭曲,哆哆嗦嗦的说:“这位大哥,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青年看了他一眼,右手一晃,匕首已经消失在了袖间,他手一推,把大汉推到一边去,转头对着马老板说:“老板,我先回去了。”
马老板笑着点点头。
那几个小弟扶着抱着手腕,满脸痛苦的大汉,也不敢拦住青年,只得眼睁睁的看着他离开。
马老板在一旁嘿嘿一笑道:“在咱们康家屯儿混的人,有哪个是好惹的,你们几个今天运气好,叶小哥儿的脾气好,要是换一个人的话,你们今天就得交代在这儿了。”
出了康家屯儿两里地远就是卧龙湖,湖边住了七八户捕鱼的人家,青年直奔着一处独院儿而去。
那小院儿建在湖边地势稍高一些的地方,背靠着一座小树林,院子里和一般的农家小院儿一样,一角杂乱的堆放着柴禾,一角放着两口大水缸和四五个小的酱缸,一角修了一个鸡窝,还围了一个小栅栏,里面放养着四五只鸡鸭。
但是,在小院儿另外一角却放着一个奇形怪状的木桩,还有两个石锁,和若干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
青年大步走进院内,先进了屋子,把身上的衣服脱了,然后穿着一件小短裤,光着上身,肩膀上搭着一条麻布巾,回到院子里。
他走到水缸边,直接用木桶舀了一桶水,径直往身上一冲。
“哗啦啦——”
此刻已近深秋,这么一桶凉水冲下来,饶是青年早已经习惯了洗冷水澡,还是被冰凉的水花给激的打了个寒颤:“还真冷!”
青年嘟哝了一句,拿起麻布巾,就着冷水开始搓起澡来,一边搓,他还哼起了歌:“我上冲冲下洗洗,左搓搓右揉揉……”
他一边唱,还一边随着调子扭来扭去。
就这么边扭边洗,洗了七八分钟后,青年又是一桶冷水从头淋到脚,方才把麻布巾拧干了搽去身上的水分,然后,他双手撑着水缸,往前一探,看着水缸中的倒影,看了一会儿后,他突然双手上举,摆了一个健美先生的姿势,十分满意的盯着水缸中的倒影,自言自语的说:“总算不是那么一副瘦鸡崽儿似的了,不过……”
叶朔看了看了下手臂上的肌肉,然后和当年全盛时期的自己对比了一下,摇头叹道:“叶朔啊叶朔,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
为了多长一些肌肉,明天出门再多增加两斤负重,今天中午再多吃两碗饭!”
给自己鼓励打气后,叶朔冲回屋子,快速的收拾好自己,然后钻进厨房,洗菜做饭。
午饭是一个酸菜炒肉丝,一个黄瓜炒腌肉,两个煎鸡蛋,还有一大碗白菜汤。
叶朔做好午饭后,先用碗盛了一碗高粱饭,又把菜装进碟子里,端到堂屋他额娘的供桌前,把饭菜放好,倒了酒,又燃了一炷香,像往常一样,跟他额娘唠起嗑来。
“额娘,我现在很好。”
“今天我又打了一只鹿,换了不少钱,这些钱我还是预备和从前一样,只取一些来用,下剩的我都攒着,等再过几年,要是有合意的姑娘,我就把她娶回来给您当媳妇儿,再生个大胖孙子……”
絮絮叨叨的说了好一阵,叶朔才把拿起酒杯,往地上微微一洒,又对着他额娘的牌位拜了几拜,方回到厨房,把自己的饭菜拿出来放到炕桌上,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当年究竟是不是那个家伙派人来追杀他的,都已经不重要了。
对那人,无论前世今生,叶朔都没啥好印象,加之这么些年下来,他早就想开了,自己有叶朔和永璂两人共同的记忆,无论自己是谁,也不重要了,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那么他能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
从现在起,他既是叶朔,也是永璂。
正因为想开了,对于额娘,叶朔再也不像先前那般纠结,反而觉得无比亲切,觉得额娘就像是自己从未谋面的母亲一般,每天中午都要同她上柱香,说说话儿,出门了要说一声,回家的时候也要说一声。
可以说,额娘虽然不在了,但在叶朔心中,她好像还活着一般,叶朔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好好儿的活着,过得很开心,也过得很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呃……修改了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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