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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之前他的手指抚摸在她的头发上,可以闻着他脖子皮肤上的味道闭上眼睛。
还会有一个孩子。
从此这颗心就放在了身外,跟着另一个人晃晃悠悠。
而我的二十五岁。
我单身。
靠着一台电脑和数位杂志编辑的电子信箱生活,并养了一缸热带鱼。
那些美丽的小鱼,它们睡觉的时候也睁着眼睛。
不需要爱情,亦从不哭泣。
它们是我的榜样。
Rose偶尔在E-mail里对我说,亲爱的Vivian,为什么你的小说总是以分离告终,虽然我喜欢你的文章,但依然困惑不已……我给她回信,亲爱的Rose,那是因为我曾经被很多男人欺骗,遭受种种劫难,心如死灰……一边打字与她调侃,一边笑着抚摸自己裸露在空气里的冰凉的脚趾。
爱情,那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十五岁的时候,和班里的男生恋爱。
纯纯的恋情。
冬天的黄昏,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他的手笨拙地伸入到胸前,他的呼吸有柠檬的清香。
还有他喀哒喀哒响的旧单车,坐在前面的横杠上,他的嘴唇轻轻贴在头发上。
美丽的诺言让人看到海枯石烂……
十年过去,如果再对爱情欢天喜地,执迷不悟,那才叫可怕。
我想我的生活估计是到不了头。
我所要的,只是一个人。
能在我睡觉的时候,轻轻抚摸我的膝盖,把我蜷缩起来的身体扳直。
如果没有,那么一切继续。
虽然有时候我恐惧白雪茫茫般空洞的生活到不了头。
直到我遇见绢生。
遇见绢生纯属偶然,但非虚构。
虚构是我文字里的概念,如果没有虚构,我就无法得到食物和住所,无法像任何一个正常的路人,行走在城市高楼耸立的大街上,即使不踌躇满志,也可以心定气闲。
我喜欢城市的阳光透过污浊的空气和阴冷的楼缝,轻轻抚摸在脸上。
我喜欢在吃完一顿丰富的晚餐以后,想起还可以去哈根达斯买一杯瑞士杏仁香草冰激凌。
自然有时候我的生活也会变得糟糕,比如在这三个月里,一共抽掉三十包红双喜,平均每三天一包烟。
由于买烟的地点杂乱,常常抽到假烟。
假烟带来的灾难是头痛和呕吐。
可是独自在深夜的时候,它像一场往事,让人镇静,并带来泛滥。
逛了八十次街。
每天下午醒来,在深夜之前的这段空白,时间必须大量挥霍。
坐车到陕西路,然后步行至淮海路。
有时候只是坐在太平洋前面的石阶上,看着陌生人走来走去。
然后在Starbucks买咖啡。
然后往回走。
泡吧五十次。
有两次因为烂醉而爬到桌子上。
五次被人拖上出租车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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