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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帮主?”
此时,已经有人送了菜上来,大盆大盆的肉,大根大根的筒子骨,都是沈文韬和齐王未曾见过的菜样。
沈府和皇宫,哪里不是养着好些个厨子?把色香味讲究到极致,道道菜精细得像工艺品。
但匪帮对美食的理解便有不同,主要在量大、管饱、油水足,沈文韬和齐王看着这些菜色都犯了难了,这是动筷呢,还是不动筷呢?
三十六红着脸往柳木桌上上菜,一盘盘、一叠叠地往上堆。
“三十六啊,麻烦你说一说,你把菜都往二狗面前放这是个什么道理?”
二狗?是谁?
众人听了这个名字面面相觑,齐王先反应过来,看了沈文韬一眼,憋笑憋得肚子痛,“二狗,真是个好名字。
。
。
哈哈哈哈。
。
。”
他实在憋不住了。
沈文韬面色有些不好看,但孟晚秋岂是那种会看他脸色的人。
三十六看了孟晚秋一会儿,半晌憋出了一句,“他是帮主夫人,又长得瘦弱,理应多吃一些。”
说完,抱着托盘就跑开了。
接下来孟晚秋按例还是得说几句的,比如说“咱们以后齐头并进、风雨同舟,共赴中秋武林盛会,争取一举拿下盟主之位。”
说罢,一口喝干碗里的酒。
坐下的帮众皆争相呼和,大声欢呼响应,也都一口把碗里的酒都喝了。
匪帮的酒碗是粗糙的宽口土碗,沈文韬往碗中斟满酒,高举向齐王说道,“殿下,这是他们帮中聚会,咱们成了外人,也掺和不进去,我也敬你一碗酒,为着咱们往后也要成为一家人了。”
齐王看着他端起的酒碗,觉得有些狐疑,他分明知道沈文韬对他敌意很重,这时候怎会化敌为友敬起他酒来了?
却听他低声说,“你往后若是对我妹妹不好,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不管我有没有这个能力,我都会拼着这条命来找你算账。”
他眉眼中是一贯亲和的笑,冲着他一抬手,当先仰头将酒灌下。
原来是在提醒他,其实有了这样的身份很多东西不得已,沈文韬也知道齐王不愿娶沈殷殷,正如沈殷殷不愿嫁给他一样。
但是喜好是喜好,责任是责任,齐王改变不了、沈文韬改变不了,沈大人也改变不了。
齐王心中不知想些什么,看着他倒转酒碗,里头一滴都不剩,出于男人的自尊与好胜心,这碗酒必喝不可。
他学着沈文韬的样子,双手捧碗,仰头猛灌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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