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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唱歌爱到骨子里,可她不想继续这样单薄窘迫的生活,唱得再卖力也只能一家一家酒吧走场子,这么多年甚至没几个人知道她蕾塔依旧在唱歌,至今穷得买不起房子,每天跟乐队的其余人挤在六十平米的出租房,没脸跟家人说自己到底是混出个什么名堂。
她不甘心,她有脸蛋儿有身材有唱功,她想红。
凭什么那些毫无唱功、内涵浅薄甚至俗不可耐的歌手大红大紫、万人追捧、薪酬不菲,她这般努力、样样不输她们却依旧捉襟见肘、无人问津?
穷困的梦想撑不过铜臭的现实。
她什么歌都能唱,她去唱烂大街的口水歌肯定比那些人要红,她这样想。
“纹身不能有,去洗掉。”
她的经纪人康志文第n次提出这类对她而言着实无理的要求。
“我是来唱歌的,跟我的纹身有什么关系?”
蕾塔抬手指了指自己全新的发型,将歌词簿“啪”
地摔在桌上,“毁掉我多年攒下来的头发已经够过分的了。”
“柯小姐,您那么厉害是吧?选秀成绩最终只比亚军多一票,是险胜,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打扮不讨喜。”
康志文蜷着食指敲了敲她甩在桌上的歌词簿,“首先,你需要塑造一个健康、积极、阳光、努力奋斗的正面形象给观众,对了,你右耳那七个耳钉也摘掉,全部。”
“我他妈的为什么一定要唱歌给那些什么都不懂的人听!”
蕾塔在内心自问了许多遍这个答案已知的问题,然后言听计从地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清新秀丽的美人。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些小事远远算不上是一种屈从,但对于蕾塔而言,这般境况下连开口唱歌都变得索然无味,再怎么努力都找不对感觉。
她性子拧巴,灵魂不羁,剥夺了她在舞台上嘶吼的狂放,让她终日唱一些无病□□的情歌,比她想象中还要艰难。
“你这张专辑,根本就没有用心写。”
蕾塔在听到宋清流第五次说出“重录”
两个字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开口,其实她本不敢质疑宋清流的,只是枯燥的演唱已经磨掉了她所有的耐心和冷静,“这些跟你以前的作品辨识度很低,有些地方甚至只是简单地把旧作和弦变调。”
“是啊,这张专辑是我用了一天时间写出来的,”
宋清流倒是承认的坦然,“你放心,一般人不会仔细听这些,流行音乐的受众大都是低层次人群,他们不具备基本的鉴赏能力,只需要满足他们的预期便一切好说,16543或者14536用多少次都不会有人在意。
更何况,根本不会有人质疑我的创作能力,我们只要赶在邓佳甯发新专辑之前,把成果做出来,只要唱片销量够高,压过邓佳甯,无论事实怎样,舆论都会出现新人压过天后的议论点,你的热度一旦上去,我们就已然赢了一半儿。”
“我能不能多问一句,你为什么一定要跟邓佳甯对着干?你把你的事业当做……当做对付邓佳甯的武器,不觉得是一种浪费吗?”
蕾塔终于把在心底捂了好几天的问题给吐了出来。
“我觉得很有趣。”
宋清流笑着耸耸肩。
“你就像一个失恋又任性的小男生。”
蕾塔似乎琢磨出了点儿门道。
宋清流怔了一秒,然后嗤笑着摇了摇头:“你情歌唱太多,出现后遗症了?”
“不然你为什么要浪费你宝贵的时间,写这些垃圾出来?”
蕾塔认定宋清流为情所伤。
“随你想吧,重录。”
宋清流不欲多言。
他不想告诉任何人,他根本没有浪费时间,就算给他再多的时间,他也写不出自己满意的新歌,他曾经源源不断几乎要满溢的灵感似乎已然枯竭,挤都挤不出半滴来止渴,但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一点,毕竟他是从小到大从未输过的宋清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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