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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医馆的大夫是御医王敬之,可是偏偏今天冒雨出诊,只留下女儿王傲晴看门。
王傲晴是个奇怪的女孩,她不喜欢女红,胭脂,钗裙,而是对骷髅,死尸,鲜血,内脏,有着非同一般的喜好。
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解剖尸体,在那些不会说话的死人身上发现他们生前的秘密。
或许她天生是一个学医的奇才,但是这种特殊的癖好让男人们对她敬而远之,只要想到那甜美干净的少女最喜欢骷髅和鲜血淋漓的东西,就犹如坠入鬼窟一般恐怖。
所以王傲晴18岁了,家里还没有人给她说亲,即使有,交谈过一次就再也没有了往来。
傲晴只能在医馆里帮帮忙,等待着有人理解她的痛苦的委屈……
“王御医在吗?有人受伤了!”
程旭背着明飞走进医馆。
受伤?王傲晴立刻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兴奋的跑出房间,目光过滤掉所有人,直勾勾的看着程旭背上的蔡明飞,他的衣衫都被血染透了,看起来好美,鲜血的颜色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颜色。
“放下来,让我看看!”
傲晴看着痛苦到皱眉的明飞,灵活的剥掉他的衣衫,好漂亮的背脊,脖子的曲线让她的心口犹如小鹿在撞,右臂上的伤口让这完美的身躯有了残缺之美的诱惑!
忍不住高兴的笑了起来。
大家看到这样的伤口都会毛骨悚然,这个漂亮甜美的女孩子竟然笑了?不由得向后退开,跟王傲晴保持距离。
看到监生们异样的眼神,王傲晴知道,她又被讨厌了吧?
“他怎么样?”
明曦最担心明飞的伤势,看到傲晴笑是不是说明不太严重呢?看到希望的明曦感觉轻松了不少。
傲晴没想到有人竟然不怕她?还主动跟她说话?心里对眼前这个男孩子有了一点点好感,说不定可以成为朋友呢。
“伤口有一点深,恐怕金疮药愈合的会很慢。
如果缝几针就会好的快一点。”
傲晴建议的告诉明曦。
侧过脸,她看到了明飞的面庞,长长的睫毛,坚挺的鼻梁,雨水顺着他那健康的肌肤滑落,那睿智的眼神,显得是那样勇敢而坚强。
傲晴的心被狠狠的冲击了一下,眼前的男人是他喜欢的类型,很帅,还带着犹如夜叉的压迫感和野性,帅到要命啊~
“有劳。”
啊~声音真好听。
傲晴脸红了,将强烈的麻沸散外用,麻痹了明飞右肩的肌肉,灵活的手将皮开肉绽的伤口缝合起来,她的线好细,针脚小到不明显,看不见。
明曦看的心惊肉跳,明飞似乎感觉不到痛,一脸轻松。
傲晴欣赏着自己的缝合技术,将金疮药涂抹在伤口上,有了她的药,别说伤口愈合,连疤痕都不可能留下!
灵活的双手将明飞的伤口包扎整齐。
“请问,我可不可以参加大射礼?”
明飞问。
傲晴想了想:“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
伤口如果再次裂开,恐怕就很难愈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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