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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阵阵犬吠声,南方小城的热闹开始了,四处都是一片热闹的景色。
人们都急匆匆的走在路上,上学的孩子,苦逼的上班族,构成了一副忙碌的景象。
“老板来碗面,多放辣椒”
,叶南看着这个吃了4年的小铺子,微微有些感慨。
以后就要离开这座生活了5年的城市,大学毕业不好找工作,想要留校的没有点特长或者背景那是不可能的,而在外面工作的话因为不懂人情世故,所以也很难有什么好的发展。
叶南狼吞虎咽的把面吃完后,低头看了看手中的车票,还有1个小时出发,叹了口气,提上了一小包行李,穿过拥挤的人潮,转身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火车上的时间无疑是十分无聊的,看着熟悉的城市慢慢的从眼前消逝,叶南拿起手机发起了呆,又开始想着自己以后该怎么办。
看着这个承载着自己满满回忆的城市,想着自己大学的3个室友,大学时期一起出去喝酒,一起大晚上的翻墙出去上网,考试的时候互相帮忙做小抄,顿时有一种舍不得的感觉,走到吸烟区点了支烟。
不久以后,就到了家乡b城,看着◎1,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熟悉的街道,闻着路边餐馆的味道,觉得一切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差。
再怎么样都不会活的太差,毕竟这是自己的家乡啊,自己要活出个人样来,叶南微微握了握拳。
叶南拒绝了路边揽客的小旅馆,这些车站旁边的小旅馆最喜欢欺负外地人,去了小旅馆第二天离开的时候,自己的东西丢了都不知道。
叶南拿起了电话,一看时间都下午6点过了,想起了自己的死党大顺,也差不多到吃饭时候了。
于是叶南拿起电话直接就拨了过去,大顺这名字估计当时家里给他取这个名字,就是想让他这一生大吉大利吧。
他也没辜负这名字,在大学期间家里给他一笔创业基金,之后和他朋友创业,一开始是合资办了个黑网吧,后来赚了钱,又自己办了个养殖场,现在已近小有家产了。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叶南笑着问道:“喂,大顺,在哪呢?我到了”
电话传来大顺那有些含糊不清的回答,“叶南,你在哪啊?吃饭没?等着我,一起出来吃个饭”
“就以前我们一起常去那家,我马上到了”
说完叶南直接顺手打了个车,一下车时候大顺已经到了,正笑着看着叶南,大顺脸上原来的青涩少了许多,多了一些成熟的韵味,一身西装看起来就像个成功人士。
俩人一起走向了饭店,老板一看见是他俩就开了个包间。
高中时候只要一有钱,他俩就习惯来这吃饭,喝酒,这儿价钱不贵,而且饭菜口味也不错,因此老板和他们已近很熟了。
老板还是以前那样,不过头发已经渐渐白了。
而自己也不再是学生了,现在还是个待就业人士了。
老板笑着对大顺说道:“你小子现在也不来了啊。”
大顺笑着说道:“这不是忙啊,现在家里还催着我找对象。
原来那群朋友还都天南地北的四处发展。
这不叶南这小子回来了,一起来聚聚。
一会还有几个人要来,先来两瓶五粮液,上点特色菜啊。”
老板听了笑着说道,“我你们还不相信,绝对做好,先给你们上壶酒,菜一会就上了。”
听到这,他俩笑着上了二楼。
“还有谁要来啊”
叶南问到,大顺笑着说道:“一个是刘鑫那小子,还有一个陈雄啊,当年就我们四个关系最好。
你走这几年大家都挺想你的。”
不到半小时人都齐了,刘鑫原来的长发改成了寸板头,原来的一股颓废气息少了,多了些干练的感觉,看起来也壮了许多。
现在家里用了点关系在附近一个乡镇为他搞了个公务员职位,后半辈子只要不犯错,就是铁饭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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