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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歌是真不明白原主经历种种磨难,在忘川河边哭了整整一百年后,为什么还要和他谈恋爱。
不过原主的思想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评判,唐歌作为一个任务者,以完成任务为己任,即便再想吐槽任务委托人和任务目标,也要克服情绪坚定执行任务。
所以,在收到市长夫人举办宴会的请帖后,唐歌决定赴宴。
想让方启轩记住她,唐歌首先要让别人知道唐家三小姐其人。
听说唐歌为了赴市长夫人的宴会在做新衣服,二姨太找到唐歌,将她的首饰盒捧过来给唐歌挑选合适的首饰。
唐母过世的时间比较早,原主可以说是二姨太照看大的。
二姨太没有孩子,原主就像她的孩子一样。
受身份限制,二姨太教给原主的东西有限,平心而论,二姨太对原主是掏了真心的。
就拿唐歌要赴宴一事来说,晓红知道后,最担心的不是唐歌以前没有参加过这样的宴会,穿什么衣服得体,在宴会上会不会遇到麻烦,而是唐歌最近待她不比从前,这次宴会,会不会带她去。
而二姨太听说后,忙将首饰盒子捧过来,给唐歌挑选适合的首饰。
真心假意,一看便知。
唐母去的早,唐父没有续弦,后院只有一个二姨太,唐父对二姨太不薄,因此二姨太的首饰盒子里好东西真不少。
唐歌从中挑到了一套合心意的翡翠首饰。
这次宴会是唐歌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线内,需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唐歌在服装首饰上的选择就格外重要。
受新思想影响,现在的大家小姐都喜欢穿洋装,打洋伞。
走在一群普通人中,自然不一样,可是在宴会上,十个人里有七八个作同样的打扮,想要脱颖而出很难。
唐歌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方启轩的注意,不打算流俗于表面。
所以,这次宴会的服饰,唐歌决定穿旗袍。
其实比起洋装,旗袍更能体现东方女子的含蓄美。
别看那些留洋归来的男人表面上喜欢热情奔放的女子,真要娶进家门,却鲜少有人愿意娶一朵交际花进门。
与裁缝再三商榷,衣服试了三回才敲定。
很快,就到了市长夫人宴请本市名流的日子。
这一天唐歌早早起床梳洗更衣,换上了裁缝为她量身定做的旗袍,戴上二姨太送来的首饰,与晓红一起坐车出门。
得知唐歌愿意带她出门赴宴,晓红兴奋了一夜,接连几天伺候唐歌格外殷勤。
对此,唐歌和平常没有两样,依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浇灭了晓红满腔热情。
等到临出门的前一天,晓红已经恢复常态。
至少表面上没有异样。
从唐家到市长家的洋楼差不多要半个小时,唐歌算好时间出门,车抵达市长家时,正好十点半。
这时候,该到的人都到了。
唐歌递上请帖,近卫队核实过后,放车入内。
门僮报:唐公府三小姐到时,早一步到宴会场上的人不由自主地往大门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个身穿旗袍的丽人缓步走来,犹如一道清泉,流进在场所有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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