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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之后,便是由自己定了。
俗话说:貌由心生。
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
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出来。
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
肚腩挺出也不禁饮食,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
这样的男子,就算长得再好,过不了几年,便面目可憎了。
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的是浓烈酒香,额头皱纹添的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的感悟与智慧。”
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
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会依旧爱你的相貌。”
再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
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
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么?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么?那我们赶紧去。”
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
他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
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着羊肉馅,放进烤馕的馕坑里。
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
我一边烫地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住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
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肉串的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
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
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边啃羊肉串。
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所以没人认出他。
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地毯和案桌。
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
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
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
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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