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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长兴开着他的路虎揽胜带着罗旭和黄丽蓉来到了省城中海市最负盛名的餐馆之一得月楼。
这家老字号据说已有千年历史,其间几经兴亡,到了第十三代传人的手中,终于又再次出现在了世人的面前。
杨长兴是位饕客,嘴巴很刁,是得月楼的常客,与这里的老板很熟悉。
得月楼建在旧址之上,风格也仍是千年之前的风格,宝塔形的楼高十五米,共有五层,设有大堂和包厢,装修风格仿古,古色古香,不过里面却配有电梯等现代化设施。
刚到门外,便从里面走来一名身穿大红高开叉旗袍的女子,领着三人往包厢走去。
杨长兴随口点了一些菜,而后便与罗旭聊了起来。
“小恩公,这里啥菜最经典我都知道,所以刚才就没问问你的意见。
一会菜上来之后你如果觉得不合口,那就再点。”
罗旭摆了摆手,“吃什么不重要,最重要是吃的健康,萝卜白菜,白粥稀饭,其实最为养身。”
杨长兴连连点头,不停地称是,又道:“小恩公,你搞苜蓿种植,真是个不错的想法。
不过这东西并不好种,要不然咱国内的苜蓿也不会比国外的便宜那么多。”
“老杨,到时候还得仰仗你替我找些技术人员指导指导。”
罗旭客气了一句。
“这没问题啊,农技站我有熟人。”
杨长兴把胸脯拍的很响,对待朋友,他的确很够意思。
“小恩公,你种出来的苜蓿我的牛场全包了,而且价格绝对不比市价低。”
这对罗旭来说可算是个不小的好消息,如此一来,他只要能把苜蓿种出来就可以了,根本不愁销路。
“老杨,为这个我待会儿得敬你一杯。”
罗旭话一出口,又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似的,“不行,你现在正养身呢,酒还是别喝了。”
杨长兴道:“一般的酒是不能喝,但药酒就不同了,我车里有几瓶朋友送的药酒,都是好东西泡的。”
说着,把车钥匙扔给了黄丽蓉,让黄丽蓉出去把酒拿上来。
过了一会儿,黄丽蓉上了楼来,带上来两瓶药酒。
这药酒有些年头了,用老山参、虎鞭等名贵药材泡了好几个年头,原本透明的酒色已经变味了淡淡的金色。
这酒得之不易,杨长兴死乞白赖才从朋友那里弄来了两瓶,一直没舍得喝,今日若不是招待罗旭,他也不会拿出来。
他把酒交给天阙阁包厢的漂亮女侍应,这女侍应一将酒瓶打开,浓浓的酒香便四溢了开来。
这种酒香迥异于普通的白酒香气,醇香浓郁,夹杂着一股浓烈的药香。
女侍应将酒倒入罗旭和杨长兴面前的杯子里,又要给黄丽蓉倒,黄丽蓉却是将杯子一捂,示意她不喝酒。
这时做秘书养成的习惯,随时都得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是跟着杨长兴这样的色狼老板,更不能喝酒。
这万一喝醉了,杨长兴岂会放过她。
杨长兴端起酒杯,站了起来,“小恩公,救命之恩尚未答谢,聊备薄酒一杯,以表谢意。”
闻到了酒香,罗旭这才想起自己被学校开除的那件事,这事始终是他心头的一块伤病。
当初要不是喝醉了酒,他的人生经历将与现在截然不同。
见罗旭神飞物外,杨长兴小声叫了他几声,罗旭这才回过神来,端起酒杯与杨长兴碰了一下。
杨长兴一片热忱,又帮了自己许多,罗旭实在不忍心凉了他的心,便硬着头皮喝了一口。
若是换作他人,这酒他是绝对不会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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