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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出“八公之徒”
;或曰出“王自制”
。
余览其意近跅驰滑稽之雄,卮言漫衍之为也。
旧有叙,余读一过,亦不著其姓氏作者之名,岂嫌其丘里之言与?其《叙》以为,孙,狲也,以为心之神;马,马也,以为意之驰;八戒,其所戒八也,以为肝气之木;沙,流沙,以为肾气之水;三藏,藏神、藏声、藏气之三藏,以为郛郭之主;魔,魔以为口耳鼻舌身意、恐怖颠倒幻想之障。
故魔以心生,亦心以摄。
是故摄心以摄魔,摄魔以还理。
还理以归之太初,即心无可摄,此其以为道之成耳。
此其书直寓言者哉!
彼以为大丹之数也,东生西成,故以西为纪。
彼以为浊世不可以庄语也,故委蛇以浮世。
委蛇不可以为教也,故微言以中道理。
道之言不可以入俗也,故浪谑笑虐以瓷肆。
笑谑不可以见世,故流言比类以明意。
于是,其言始参差而俶诡可观;谬悠荒唐,无端崖涯涘,而谭言微中,有作者之心,傲世之意。
夫不可没也!
唐光禄既购是书,奇之,益俾好事者为之订校,秩其卷目梓之,凡二十卷,数十万言有余,而充叙于余。
余维太史、漆园之意,道之所存,不欲尽废,况中虑者哉?故聊为缀其轶《叙》叙之,不欲其志之尽湮,而使后之人有览,得其意忘其言也。
或曰,“此东野之语,非君子所志。
以为史则非信,以为子则非伦,以言道则近诬。
吾为吾子之辱。”
余曰,“否,否!
不然!
子以为子之史皆信邪?子之子皆伦邪?子之子史皆中道邪?一有非信非伦,则子史之诬均,诬均则去此书非远。
余何从而定之,故以大道观,皆非所宜有矣。
以天地之大观,何所不有哉?故以披见非者,非也;以我见非者,非也。
人非人之非者,非非人之非,人之非者,又与非者也。
是故必兼存之后可。
于是兼存焉。”
而或者乃示以倌。
属梓成,遵书冠之。
时壬辰夏端月四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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