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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说他叫离笑,无父无母,若是红桑嫁给了他,就要离开父王和王宫,随他浪迹天涯。
红桑在心里暗暗想,一回到叶王宫,就让父王给他一笔钱,然后把他赶走,她才不愿意嫁给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
到叶王宫有一条捷径,但必须穿过一个树林,月光下的树林怪石嶙峋,枯枝看起来张牙舞爪,两人一马蹒跚在雪地中。
狂风从耳畔吹过,红桑靠在离笑的背上,觉得十分安心。
他的发丝吹到红桑的脸上,一股梅花的清冷香气。
离笑说:“挺无聊的,你会唱歌吗?要不你唱个歌吧。”
红桑红着脸,说:“我不会。”
深山的雪地里,险象丛生,已经绝粮的季节,饿狼最易伤人。
当离笑停下脚步,红桑看到一只饿狼立在十丈之外。
这狼的毛皮已经掉了一半,瘸着腿,两只眼睛似森森鬼火,耳朵也缺了一块。
很明显,它是寻着小马的血腥味而来。
饿狼看起来虚弱,但是越是垂死的狼越是凶残。
对视片刻,饿狼扑了过来,离笑本能的拿手去挡,红桑向后仰去,离笑失去平衡,两人双双摔在了地上。
当红桑蹒跚着坐起来时,饿狼已经换了目标,朝她张开了嘴。
离笑从身后抱住狼的身子,他和饿狼纷纷朝身旁的阴沟滚了下去。
红桑看不清楚,只能听到一番恶斗的声音,待世界归于宁静,她看到阴沟里没了动静。
她觉得离笑一定是死了,让她伤心的是,她不得不和一个陌生男子暴尸荒野,兴许最后连尸骨都保不住,更让她伤心的是,她认为是自己害死了离笑,于是哭得更加凄惨。
此时此刻,除了泪水,她的情绪似乎也没有别的发泄方式。
她抱着小马,一遍一遍的说着对不起。
她正耸着肩膀哭得酣畅时,离笑从身后拍了拍她的背,说:“哭得这样大声做什么。”
她转身愣了许久,周围的景色黯然失色,她的眼底只剩下离笑的脸。
离笑的一只袖子被饿狼撕破,露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红桑扑进了离笑的怀里,他任由她的泪水打湿自己的肩膀,抚着她的肩,说:“没事了,没事了,还没有娶你,我怎么会死。”
他救了她两次,在她人生最悲惨孤凉的时刻,他成了她唯一的依靠。
她喜欢上他,就像我喜欢那双绿色小鞋的主人,因为此时此刻,有那个人在,而且只有他在,才会觉得安心。
打动一个人很难,但拿命来让一个人动容就太过容易。
似乎所有英雄救美的结局都是倾心以付,以身相许。
喜欢一个人似乎太过容易,情感是最不受控制的东西,它由主观产生而高于主观。
忘记一个人,不像忘记一颗星,忘记一朵花,忘记遥远的月牙。
因为遗忘一个人,是剜掉心里的朱砂。
正午的光线很好,雪地在阳光下散发着银色的光芒。
远处叶王宫笼罩在雾气中,离笑眼底尽显柔情的说:“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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