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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少闲看着成天乐摔门而去,摇头叹了口气道:“算啦,就让他走吧!
这人脑袋里缺根弦,怎么培训也领悟不了;做事又好一根筋,属于不可救药的那种类型。
……明天就找他谈谈,想个办法送他走吧,趁大家都上课的时候、低调些处理,不要给团队造成负面影响。”
于飞长出了一口气,既带着深深的不甘还有一种莫名的解脱感,他也决定放弃了——赶紧把成天乐这个活宝给送走吧!
这个主意一打定,他又开始后悔怎么早没有下这个决定,白白浪费了这么长时间,既赔精力又赔钱。
想到这里,他又不放心的问了一句:“领导,我看他成天过得挺乐呵,那副傻劲真和别人不太一样,要是赖着不肯走怎么办?”
云少闲似是对这种事情很有经验,不紧不慢的吩咐道:“我看不用和他说实话,就使美人计。
让刘书君领导请他出去吃饭,到苏州最热闹的观前街。
就他那德行,一定会去的!
于飞,你也跟着,把他的行李都收拾好带上。
找一家饭店点好菜坐着,你们也不用结账,借口上洗手间溜走,把他留那儿就是了。”
云少闲这个主意真可谓缺德带冒烟,却正中于飞的下怀,他现在心里恨透了成天乐,正巴不得找个机会出口恶气呢,心中暗道:“一定要找家饭店点一桌子菜,让这臭小子结不了账,被当成吃霸王餐的挨一顿揍才好!”
而刘书君却问道:“领导,我看这个成天乐不是一般的傻,他会不会又背着包找回来啊?我的团队还要过一阵子才转移呢!”
云少闲露出嘲讽的神色道:“就他那傻样,还能记得路吗?”
于飞闻言恍然大悟,多少天来终于开心的笑了,他仿佛已经看见成天乐被人从饭店里打出来、拎着行李站在街头,宛如一条流浪狗似的倒霉样。
成天乐一个多月前来到苏州,天黑之后从山塘街钻七歪八扭、四通八达的小巷走了足足有十里路,这才到了传销团伙的驻地。
当时如果没有刘书君带路,别说是成天乐,就连于飞都转懵了。
成天乐来了之后就没单独出去过,也根本没机会熟悉周围的路。
这里附近的小巷子岔路多的很,明天多绕几圈,先绕晕了,然后带他到大街边坐公交车直接去观前街,到时候就算成天乐想回来也找不到地方。
……
成天乐摔门出去,于飞没有跟着,传销团伙中也没有其他人暗中监督,如果他这个时候就选择离开,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别人可没有他这种“待遇”
,成天乐并不知道他已经被放弃了,刘书君巴不得他自己收拾行李悄悄的滚蛋。
可是成天乐并没有立刻就走,他虽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但还不着急这么一个晚上。
天色已经不早了,他又不认识附近的路,晚上总得有地方吃饭睡觉吧?还是回宿舍最好!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他也留意探查周围的动静,连小虫子在墙角爬过都能感知的清清楚楚。
成天乐突然意识到自己练成的“神功”
并非无用,而是相当有用!
只要他展开神识,在这种小巷纵横的老居民区内,其他人很难暗中跟踪他而不被甩脱。
只要快走几步多拐几个弯,别人看不见他、他却能察觉别人的位置,就有办法利用这里的地形把人都甩掉。
哪怕到时候自己也迷了路,然后再找人问道呗。
——他心里这么想的时候,又惊喜的发现,这一路根本就没人盯着他,假如行李在手的话,他现在就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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