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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这高粱被发现是酿酒的绝佳原料!
这个消息一出,刹那间,百姓们脸上的纠结神情便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兴奋。
“种!
必须种!”
&nbp;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农激动地挥舞着手中的锄头,声音都因兴奋而微微颤抖,“这么好的东西,咱们可不能错过了!”
旁边的一位中年汉子也用力地点头,粗糙的大手摩挲着下巴,算计着说道“哪怕咱们自己不能酿酒,也能把种出来的高粱卖出去换钱啊!”
“就从家里的田地里分出几亩来种高粱,说不定今年就能靠这个过上好日子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热火朝天,仿佛已经看到了丰收之下,哗啦啦的铜钱流入家中。
商鞅变法时期实行“重本抑末”
&nbp;国策,酒作为消费品,自然在限制之中。
《秦律·田律》便有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部佐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
居住在农村的百姓,不允许私自酿酒,田啬夫和部佐要负责禁止和查禁这种行为,如果有不服从命令的人就会被判定有罪。
毕竟粮食产量有限,酿酒又需要消耗大量的粟、黍、稻等粮食。
为了保障粮食供给,养活更多的人口以及朝廷的储备需求,才通过禁酒令来限制百姓酿酒,以避免粮食的浪费。
而现在,这种难吃的无人问津,亩产量又高达八百亩,还比粟、黍、稻更适合用来酿酒的庄稼,那必须得种啊!
哪怕就种了一两亩地,也能卖出个好价钱吧?
而且,说不准日后那些诸多限制的饮酒政策也能被放宽一些?
自从禁酒令下达之后,他们这些普通百姓也只能在婚丧嫁娶以及寿宴上被允许饮酒了,其他时候若是买酒喝,一旦被发现,不仅本人要受到处罚,就连监管的乡官亭长们也要被连累。
一连十天的时间里面,陇西郡上下饭后闲谈之余,除了在热情高涨的谈论土豆之外,便是这新的高粱了。
当然,怀疑的声音也在人群中此起彼伏。
一些人摇着头,不太相信高粱真的能有如此神奇的用途,怀疑道“别到时候种了卖不出去,白费力气。”
“卖不出去,那就自己吃,这产量,不亏!”
有人虽然担忧,但还是硬着头皮打算在春耕来临时种一些。
就在这些消息,也在不断地向着四周扩散,从一开始传到的附近郡县,开始传向更远的地方的时候。
月底的最后一天,当百姓们如往常一样,伴随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扛着农具准备日出而作时,却突然发现市集上的官货区,摆放出了一些浅黄色、表面光滑的各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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