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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们并不精通于丛林战,但肥狗他们的力量还是太过单薄。
是以巨狼默默的带着手上的小队,赶到了南美。
但为了给侯大盛及肥狗一定的锻炼。
巨狼并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带着人来接应他们了。
便在肥狗和森蚺的人进入丛林的时候,巨狼也抵达了哥伦比亚的圣波哥大。
他们进入丛林的时间不过是前后脚。
在战斗开始的时候,巨狼他们距离侯大盛等人大约是三十公里左右,原本他们是想埋伏追击的骑兵枪的。
但没成想,侯大盛他们竟然选择了二次进攻曼尼。
这导致的是追击森蚺的骑兵枪和游击队,选择了回营反击。
巨狼也被迫调整计划,绕过骑兵枪去接应侯大盛他们。
但骑兵枪和游击队的人选择的是从开好的道路回营,而巨狼等人则是要自己重新开路。
于是在行军方面,他们比骑兵枪和游击队慢了一筹。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营地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侯大盛正在被追杀,而肥狗和刀手则是在前面开路。
巨狼等人只能是再开路,追踪肥狗及刀手。
等巨狼追上肥狗和刀手后,这才知道侯大盛一个人担任了阻击的任务。
是以,当下便让人先带着手上的刀手撤回去。
而肥狗则是跟着巨狼前往营救侯大盛。
折腾了大半夜,巨狼他们总算是追上了泥鳅一样滑溜的骑兵枪。
也好在他们赶来的及时,再慢点儿估计侯大盛就得挂掉了。
“干的不错!
小子!”
巨狼笑呵呵的轻拍着侯大盛的肩膀,道:“无论如何,骑兵枪可是排行在前十五的小型雇佣兵团。
你能够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是不错了!”
侯大盛并没有因为巨狼的话,赶到骄傲。
却见他摇了摇头沉声道:“这次很大程度上,我靠的是运气。
骑兵枪他们之前就跟人战斗过,所以状态肯定不如我。”
“而且,他们之前便有损失。
同时他们又不擅长丛林战,更是在被我们伏击引开了主力的情况下,我在肥狗和森蚺的配合之下才完成这场战斗的……”
说着,侯大盛顿了顿苦笑着道:“最重要的是:我差点儿就死了。
如果不是你们,如果不是一系列的巧合和运气,我估计我早就被骑兵枪的人打死了……”
侯大盛这倒不是谦虚,而是说出自己的心声。
这一次,他也看出自己跟那些强悍的雇佣兵队伍之间的差距了。
论到丛林战,侯大盛好歹还是集训过的。
甚至他还会药草、知道怎么利用丛林制作陷阱、诡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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