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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拼命地向我卖弄风情,讨我的好。
我私下里几乎没与她交谈过。
在社交界,无聊的情场追逐,年轻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使得我寻花了眼,我变得无比兴奋,像真正恋爱那样,于是我自以为爱上了她。
现在想来真是年幼无知,缺乏经验。
她的亲友怂恿我,情敌们刺激我,她引诱我,于是稀里糊涂的我就同她结婚了。
唉,现在想来我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无聊。
我瞧不起我自己如此轻薄,这让我痛苦。
我想我从来不曾尊重过她,爱过她,甚至从来不曾了解过她。
我现在都怀疑她的天性里没有丝毫的美德存在。
从她的心灵,从她的举止,我看不到谦卑,也看不到同情;既看不到豪放,也没有典雅。
可笑的是,我竟娶了她。
我真是傻得愚蠢,傻得下贱,傻得瞎了眼。
要不然的话,或许我——我还是顺着刚才的思路讲下去吧。
我的岳母我从未见过。
我原来以为她只是过世了。
后来蜜月过后,才知道她只是发了疯,关在一所疯人院里。
我才知道自己错了。
她还有一个弟弟,是个完完全全的不会说话的白痴。
你见到过的那个人,是他的另一个弟弟,(我恨透了她的亲戚,却对他恨不起来,缘由他头脑里那份对他可怜姐姐的关心,他也是像一条狗一样依附着我),说不定某一天他也会变成那个样子。
我的父亲,我的哥哥罗兰,心里只念着那三万英磅,联合密谋蒙骗我,他们早就知道事情的真相。
“这些令人气愤的发现,除了隐瞒事情欺骗我这一点外,我本来未曾怪罪过我的妻子。
即使在后来的生活中,我发现她是如此的庸俗、猥琐、狭隘,她的天性与我的竭然相反,她的志趣实在伪劣,她的脾气竟已无法高尚,无法改变,我发现我几乎不能同她舒服地呆一个晚上,甚至白天的一个小时,我们之间根本无法进行友好的谈话,因为无论我想说些什么,她都是那副既粗俗又陈腐、即嚣张又蠢笨的语气,我明白我不能指望有一个美好安宁的家,因为没有哪个仆人可以忍受她那毫无道理的、自相矛盾的、尖酸刻薄的命令,和她那无理取闹的脾气,即使那种时候,我还是劝自己忍一下。
我尽量不责备她,不规劝她,于是我只得吞下我的悔恨和厌恶,压制我的强烈的反感。
“简,我并不想再用那些过去的无聊的小事来烦你耳朵,我要表达的,只几句明确的话就可以表达清楚了。
我同楼上的那个女人结婚了四年,四年的生活还不到,她就把我折磨得不成人样了。
她的恶习像蔓藤一般迅速滋长;她的阴暗面一日甚过一日,滋长得又快又猛。
那些东西有的只能靠强制的手段才能镇住,我并不想用它,你可想像有多强烈了。
她的怪僻如此巨大,可笑的是,她的智力却低得像侏儒。
这些怪僻给我多大压力啊!
柏莎?梅森,一个疯母亲生下的疯女儿,带给我强压给我那种所有聚了既荒淫又酗酒的妻子的男人所具有的那种丢人现眼的可怕苦难。
“四年里,我的哥哥死去了,在第五年将要开始时我的父亲也逝去了。
于是我够有钱了。
但有谁还具有那样可恨可恶的痛苦?我不得不把自己的天性同世界上最粗野、最卑鄙、最无聊的天性牢牢拴在一起。
在法律和社会看来,那还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无法用法律的手段解除它,因为医生已诊断出我的妻子发了疯,是她的肆虐放纵过早地滋长了那疯狂的种子。
简,你怎么啦?你看上去病了,我不要再讲了吧?余下的留到以后再告诉你。”
“不,先生,你继续讲吧。
我同情你,先生,的的确确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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