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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昏倒在山中的男子(第1页)

这标致的蓝眼睛,这标致的小尖耳,这标致的憨憨样儿,可不就是哈士奇!

兄弟俩看着傅鸢你来我往跟老板讲价的样子,两个人都傻掉了。

娘亲什么时候点亮的砍价技能?还这么厉害?简直神了!

薛钟看见娘亲付了钱,又提起狗笼子。

脸上的表情迅速晴转多云,多云到暴雨。

只觉得心里毛毛的。

也不知道是哪只狗她看着不顺眼了,能让娘的脸黑的像煤炭。

然后没好气的将笼子甩给他提着。

可怜小薛钟八岁的小肩膀左边撑起了三斤的猪肉,右边撑起了两只狗,快将他压垮了。

还是薛越看不下去了,忙帮他拎起狗笼子,给兄长减轻了负担。

这下就变成薛越一手狗笼子,一手两斤鸡蛋了。

薛钟:呜呜呜,不愧是跟我天下第一好的人!

对我够义气!

傅鸢一手提着三只鸡,一手牵着薛念念。

整个人快要气炸了。

她那是买了两只狗吗?她那是买了一个忠心的将士和一个不省心的祖宗!

看着样子哈士奇在本朝还不怎么流行,根本没有多少人知道它拆家!

不过也不能这么说,现代几乎人人都知道哈士奇拆家也养的不亦乐乎。

这样想着,傅鸢带着孩子们回了仲景堂。

又给孩子们买了糖蒸酥酪和桂花糖。

太阳已经明晃晃的刺眼了。

把孩子放在仲景堂,拜托白前有空的时候看着两眼。

自己去买了花椒、苏打粉、胡椒、白糖之类的调味粉。

最后买了点辣椒。

把这些都装在提前备好的布袋子里。

又买了韭菜、豆角、茄子和香菇,将所有东西一起放入空间。

可惜这个朝代没有孜然,不然的话还能鼓捣更多好吃的出来。

傅鸢边走边想着。

“掌柜的,来一碗猪肉馄饨!

不放香菜!”

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

偏头望去,一个翩翩少年郎坐在老旧的木桌旁,身着竹青色锦衣,头戴玉冠,剑眉凌厉,却长了一双含情桃花眼。

高鼻薄唇,矜贵中透着不羁。

这不是那日昏倒在山中的男子么?虽然那日他穿了铠甲今日穿了便服,但傅鸢还是一眼认出来了。

只是当日他闭着眼睛,倒是没看出这通身的气度。

想来不是普通的士兵,至少是有官职在身的。

赵澜清坐在陈旧的木桌上百无聊赖的敲着桌子,想到父亲上个月的叮嘱,有些烦躁。

“君之,你这次从雍州剿匪回来,务必要去隔壁的豫州。

查查当年瑞王死后的事情。

尤其是他的两个儿子。”

“当年我过去的时候,已经迟了。

只记得他的亲信告诉我说送给了一个猎户抚养。

你且到那里去调查一番。”

只有一个郡的线索,去哪里找呢?自从那次在这个破山后面受了伤,也就一直没离开。

手下在别的地方也没有查到有用的消息。

没有理出思绪,赵澜清烦躁的薅了薅头发,有些抓狂。

这查案就是比打仗麻烦多了。

有啥事不能通通快快打一场。

赵澜清恢复如常后,就感到一个视线盯着自己。

这种感觉并不像是爱慕他的那种狂野又炽烈的眼神。

他一抬头就对上一双审视打量的眸子。

不禁有些奇怪:这姑娘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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