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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暗中估莫一下,以他三百三的血量,估计也就两剑的事,最多不超过三剑。
一名如此强大的战士,竟然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庄中当民兵队长,他百思不得其解。
他猜测,汉斯队长在外面不是一个普通军官那么简单,估计是一名颇为强大的战士。
要知道这还是他受了伤的情况下还有这种杀伤力,如果全盛状态下,都不知道有多强大。
当然,汉斯越强大对他越有利,最起码一直呆在他边上,安全方面有颇大的保障。
他很清楚,虽然这只是个新手副本,经过百分之一百属性加强以及身体属性数字化的情况下,他完成主线任务与可选任务都不太轻松,更不用说那些不知道在哪的支线任务。
所以,抱着这个实力未知的大腿是非常有必要的。
汉斯接下追来的骷髅后,李默就抱着达克往后撤了撤,在一处草剁后将达克放了下来,同时跟过来的坦姆举着盾躬着腰守在一边。
“天啦!
达克他流了好多血,会不会死啊?”
看着李默熟练的将身上的亚麻上衣用剑割成一块块手掌宽的布条,然后将达克扶正,一圈一圈包扎往刚拔掉的箭伤口,鲜血不断涌出将亚麻布浸泡成一块血布,坦姆不禁低声喃喃自语,后怕不已。
“闭上你的嘴!
做好自已的事,守住就行了。”
忙碌中的他眼皮一抬,对坦姆轻喝一声,然后又投入到包扎之中。
自从这些骷髅出现以来,李默就凭借数年的枪林弹雨战场经验,与不俗的表现,在三人小队中获取了主动权,不论是实力与临战中的气度均将这两名普通民兵压制,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与极大的影响力。
所以他的一声轻喝,如果放在开战之前绝对会招来坦姆的冷眼冷语,但现在,只有唯唯喏喏与下意识的服从,这是两名队友没有注意到,也是他有意识在做的。
终于,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李默将手中最后一个结打完,轻呼一声“完成了!”
,然后叫过坦姆说道:“听着坦姆,你现在守在这里一步也不要离开,遇到能应付的敌人就自已对付,不能应对就叫我们,我与队长都在附近,能很快赶来。”
“那你呢?你去哪里?”
认真听完他的话,坦姆下意识点头,但很快反应过来,抬头问道。
“我要去砸碎那些该死的骨头架子,如果不杀光它们,村子就危险了。
你放心,我力量比你大,速度也比你快,只要跟在队长身边,不会有危险的。”
说完,也不管他的反应,李默一提手中剑冲出去,一脚踹出将汉斯队长包围圈游荡过来的一头骷髅踢倒,然后手中剑光一闪,在它爬起来前连续两剑砍下,又轻松闪过横扫的骨剑,反手剑光一闪,就送这头骷髅下地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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