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从来没有把救过孙穆海那次事情当回事,她认为那顿饭就已经还回来了,不过是救人一次她不想挟恩图报。
救人一命的确是好事,却不是一直要求对方报恩的手段。
孙穆海今天特意穿一件,跟孟昭雨之前救他时穿的那件冲锋衣同色衣服,他不知道孟昭雨有没有认出来。
心中还在暗想,如果今天孟昭雨穿那件衣服的话,会不会看起来是情侣装啊?孟昭雨能不能感受到他的心意,如果孟昭雨有一天能同意他的追求,那他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李牧鹤从她身边踹走。
“哎,你这衣服……”
孙穆海瞬间内心激动,她是不是认出来了!
那她是不是也清楚他的心意呢。
殊不知孟昭雨接下来一席话,彻底证明什么叫媚眼抛给瞎子看。
“你这衣服颜色不得不说真挺好看,这个好像叫莫兰迪色系,孙大哥你真有眼光。”
孙穆海没忍住闭上眼睛,他知道孟昭雨不开窍,却也没有想到是如此不开窍,也可能是他做的太隐晦,孟昭雨都没有发觉过。
如果孟昭雨知道只想说一句高抬贵手,除非是那种非常明显的追求,不然她都不太清楚,更何况孙穆海也没做几件事情,大多数都是他一个人沉浸在自己幻想世界中。
李牧鹤本想假装看不到听不见,结果看到这死小三炫耀不成还打自己脸,本想继续假装一张呆板脸,却也因为情敌的吃瘪没忍住勾勾唇角。
内心中忍不住狂喜:“大傻子,总感觉自己这种暗戳戳地行为能引起孟昭雨的注意力,跟中学小男生一样。
没想到吧我老婆根本不鸟你,我是不能宣示主权,那也让你这个死小三吃不到好处不能好过。”
心里美滋滋想完后在一旁轻声跟孟昭雨说:“我们就先不打扰孙大哥了,孙大哥平常都挺忙见不到人影,估计现在也没有闲着。
咱们回家吧,我好抓紧给你做饭。”
孟昭雨想想也是,于是跟孙穆海告别两个人准备回家,刚与对方擦肩而过,对方温和朝自己轻笑一下并点头示意。
孟昭雨不太清楚对方的意思,于是也点头回意一下。
孙穆海依旧一个人站在那里,脸上依旧是那副温煦般神情,内心中却发生变化。
‘见不到人影是吧,看来我们之间的交集的确很少。
谢谢你李牧鹤,点醒我一番,我也不会让你失望的。
’
...
叶辰,本为一代天骄,却在十岁生日之时被家族归为罪人,后废除身份,还被亲生父亲弃之荒野,任其自生自灭!八年之后,一代天骄再度回归,强势崛起,一人踩尽天下人,一手荡平天下事!无敌称尊,笑傲都市,尽在本书!...
她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嫁给他为妻,她以为爱情就是白头到老,可她没想到爱情还有置人于死地。结婚五年,他带着他的初恋登堂入室,她怀着孩子,笑着说我给你做饭。他冰冷说孩子打掉,离婚。她像个失败者一样央求他,可没想到,他纵容他的初恋将流产的她推下楼,不治身亡。再次醒来,是她和他结婚的第一个月,她终于抛弃懦弱,勇敢的直视他离婚吧,谭先生。重生后的她,坚强自立,身上还时不时带着一股神秘感,终有一日,他将她按在墙上,耳鬓厮磨间沙哑的问道你对我下了什么药?毒药,还有,我不是谭太太。...
三十二岁女医生无意中得到一个翡翠镯子,穿越回20年前。没想到镯子是个仙家法器,里面有灵泉有药田,有仙草有秘籍,还有个古灵精怪的小包子。有了这个外挂,小萝莉逆天改命,治病救人,悬壶济世,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主角陈青山骆闻远1V1HE...
我是一个专门收集阴邪玩意的商人,死人的东西都是好东西!死人穿过的绣花鞋,我要!骨灰烧成的青花瓷,我要!腰斩用的大铡刀,我还要!这些东西搁在普通人手里,小则恶鬼缠身,大则家破人亡。但若是落在我的手中,却可以升官发财,逆天改命,满足客户的一切需求。想知道为什么吗?嘘,有胆子的话,就来听听我入行时接的第一单恐怖生意吧...
一个现代历史大学生的穿越,三国群英里多了一个他会产生什么样的蝴蝶效应,他又如何以一介亲兵身份让汉末乱世的走向因为他的到来完全改变了方向。金戈铁马,是男儿的梦想所在,剑之所指,强虏灰飞湮灭。视线的不同代表每个人对三国里群英的不同看法,力求写出新意来。在我看来正史,野史都有可取之处,代表着每个人不同的观念。人与人的冲突是本书重点,不想照搬以往的经验,只是想写出点特色来。恩,就是这么回事。总的来说本书是本人试图精心调配的菜肴,是大餐还是大排挡那就要看读者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