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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的问题是,您以为,‘恋爱’这一名词,要如何定义?”
季轻红眼神一闪,她谨慎开口:“是在社交关系中两人逐渐发展出一种特殊的情感的过程。”
“所以从本质来看,恋爱就是一段比较特殊的社交关系,对吗?”
“对。”
“那么,在我们人与人交往的社交关系之中,反方以为,谁错谁道歉这一原则是否成立?”
季轻红瞬间语塞。
“……”
当然成立。
正常社交关系中,如果对方做错了事情还不道歉,季轻红绝对会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但这话如果开了口,季轻红不用想都知道后面虞珂会怎样向她开炮了。
虞珂似乎看出了季轻红的心思,再次开口。
“我想这个问题,季小姐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答案是肯定的。
在社交过程中谁错谁道歉,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处事原则。
但为什么,为什么一旦加入了恋爱这两个字,这一社交过程中理所当然的处事原则就变成了错误的代表?
做错事情要道歉,这是三岁孩子都知道的最起码的礼貌,
恋爱这个词固然神圣,但从某种程度来看,恋爱也不过就是两个人的特殊方式的社交而已。
我们不应将一段正常的社交关系,关于恋爱之名之后便将它进行特殊化。
毕竟,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谁错谁道歉这一原则,本就应是我们与周围人的每一个人的交往的最基础的原则之一。
并且,如果按照您方的说法。
一段可以走的长远的恋爱关系,是不去计较对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该大度时大度,该放过是放过。
但,凭什么?
凭什么对方做错了事情,我不仅没有得到一个我应该得到的道歉,
我甚至还必须要大度的选择原谅,要不然就是我过分计较,就是我不珍惜这段感情。
这对于我来说公平吗?
肯定是不公平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感觉您方三辩的说法有一种道德绑架的意味。
主打一个爱我你就原谅我,爱我你就不要去计较我犯了什么错,
要不然就是你不珍惜我,要不然就是你不想和我一起走下去。
从旁观者的角度而言,我感觉这真的很过分,因为这太不公平了。
至于为什么我一直坚持谁错谁道歉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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