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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兰被王苗苗哄得很开心,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怀大笑了。
兴致一高,她又拉着王苗苗要给她买麦乳精,王苗苗急忙阻止,怎么就过不了这个坎了呢,她是真不馋这个。
“妈,麦乳精就别买了吧,太贵,还不如去买点肉,我想吃肉了。”
其实她也不馋肉,毕竟刚穿过来,还没有一个月吃不上一顿肉的真实体验。
她只是觉得,买了肉全家人都可以吃上,都可以补补,她可没有理所当然吃独食的习惯。
当然,昨天的红糖鸡蛋不算,那是给她养伤的,毕竟流了好些血,也是妈妈对女儿的爱……
刘玉兰也没有再坚持,毕竟闺女一而再再而三说不要了。
她心里越加妥帖了,小闺女真懂事了。
其实,王苗苗还想和刘玉兰提,想要一根新牙刷,还有单独的毛巾。
不过,直到买完所有东西离开,她都没有说出口。
再三考虑,她还是觉得一次不能改变太多。
别人主动给的和自己提要求的,肯定意义不同。
她还是要找机会徐徐图之才行,谨慎一点无大错。
唉,该死的,没有原身记忆,真不方便。
人设可不能改变的太快,太突兀了。
返程的路上,王苗苗还主动帮着刘玉兰拎东西,虽然是最轻的两个,也让刘玉兰笑开了花。
“嘀铃铃……”
身后由远到近传来自行车的铃声。
刘玉兰连忙牵着王苗苗往路边上靠了靠,让出些位置来。
其实这段路并不是很窄,不过,这个年代,自行车可是大件,尤其乡下地方,谁家有一辆都稀罕宝贝得不行。
遇人响铃,既是提醒也是显摆。
不过,这次这人却是另外有事才如此。
“老乡,你好,请问下河村怎么走啊?”
这个时间点,走在路上的人很少,杨志刚好不容易看到人影,加速追了过来,发现还是熟人,他有些局促,讪讪喊了一声,“那个,婶子。”
刘玉兰也很意外,有些尴尬,不过还是对着来人点头微笑打招呼,“是刚子啊,昨个的事真的很抱歉,我那大闺女不识相,没规矩,让你见笑了。”
王苗苗正看着来人,两个男人,各自骑着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
其中一个,着实有些养眼啊,剑眉星目,薄唇挺鼻,五官精致,三寸长的靓发打理的一丝不苟,一身中山装穿得人身姿挺拔,气势不凡,一看就是长期处在高位的上位者,给人的气息就是生人勿近,好似难以亲近。
王苗苗只瞄了两眼就没有再看了,这种人最讨厌别人盯着他犯花痴。
而且,她有更感兴趣的。
听到她妈说的话,她才得知,另外一个穿着一身军装的男人是昨天王招娣的相亲对象啊。
此人名叫杨志刚,刚刚退伍回家不久的军人。
当兵十年,上次出任务受了伤,脚环粉碎性骨折了,因为耽误了救治,脚恢复的不好,留下了一点点残疾,脚有些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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