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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此言,小家伙停了准备递给薛向的巧克力,忽而,半空里,一个转折,塞进了自己嘴巴里,“才不要听电话呢,又没人找人家。”
电话小超人彻底对电话失去了兴趣。
不待薛向起身,小晚先站起来,折回了堂屋,未几,传出声儿来:“大哥,是世军哥,他说要你去蛐蛐原逮兔子呢,他已经到了,电话就是蛐蛐原逮兔子?薛向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块无边际的大草甸上,数百上千的毛小子们一起狼奔豚突撵兔子的景象。
是啊,自己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每年片片飞雪之际,不正是蛐蛐原最热闹的时候么。
薛向抱着小家伙一跃而起,大手一挥:“走,大哥带你们逮兔子从那边的派出所打来的。”
去。”
两个小家伙早听见大姐传过来的话了,一听逮兔子这么有意思的事儿,哪里还坐得住,小意更是老早就给小魔头使眼色,意思是让她跟大哥蘑菇,小家伙却回了他个白眼。
小心思想着,这点小事还来烦我,用得着人家发话么。
小家伙正打算使出无声**,薛向却抢在头里答应了,乐得小家伙“叭嗒”
一下亲在他脸上。
…………..
蛐蛐原是一方大草甸,东西长十来里,南北宽四五里,因状近蛐蛐,故得名蛐蛐原。
蛐蛐原并不在京城,甚至不算郊外,而是在阳县和京城的交界处,离薛向家小五十里,即使按照后世的交通速度,也不算近了。
可四九城的顽主平素都闲得蛋疼,哪里在乎这点路程,自行车一摆,呼朋唤友地就杀奔而去。
此去,不说是寻乐子,运气好逮只兔子,祭了五脏庙也是美事儿不是?
薛向的摩托车如一座小山,在国道上奔驰,引得路人不住地观望。
你道为何,原来,大雪方停,天气冷得厉害,朔风凛冽,薛向生怕冻着几个小的,干脆寻了两床棉被把四人扎了起来。
小意和小晚在后座上箍着一条棉被,棉被在小意前胸处,用麻绳打了个结.薛向本不需要棉被,以他的体魄,这点寒风算不得什么,本来是准备单给小家伙准备两条棉毯捂住。
可小家伙不乐意,非要学了小晚和小意那样,也用棉被围着,她小心思觉得坐摩托盖被子,拉风得不行。
老佛爷下懿旨了,小薛子也只有遵令。
就这么着,满大街最怪异的组合诞生了。
这年头摩托车本就稀罕,且跑得赛过公交车的就更稀罕了,尤其是这辆跑得哇哇快的摩托车上竟然铺了棉被,满四九城的老少爷们儿这回真算是开了眼了。
一路上,摩托车所过之处,嘴歪眼斜,桌翻椅倒,小家伙在被子里只露出双乌漆漆的大眼睛,看见路人瞠目结舌的样子,她躲在被子里得意得咯咯直笑。
ps:有读者说上章提到“薛向多次为安老爷子画赞”
有些突兀,我就再说一遍,见第九十一章的ps,和谐时代啊!
删节在群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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