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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要从头说起——我生在一个荒僻的小村庄,五岁那年父亲带着村里的十几个小伙子一起出来闯荡,也就是从这个开始,我走出了深山,来到了城市,过上了一种全新的生活。
父亲带着乡亲们拉起了一支工程队,四处找东家干项目,按照当时的说法,也就是一个皮包公司。
这是一份异常劳碌的工作,父亲经常好几天都不着一次家,结果,很自然的,没过几年母亲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
那个时候我还太小,父亲没有办法,就只好把我带在身边,他和他的队伍走到哪,我就跟到哪。
而我,眼看着父亲终日辛劳,就有一种油然而生的冲动,觉得自己必须做些什么。
最开始的时候我只能打扫打扫屋子,再长大一点就能下厨房做饭,十二岁的夏天我煮了一大桶的酸梅汤,骑着自行车送上了工地,而等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独当一面,去处理一些父亲顾及不到是事情。
十几年来的打拼,父亲闯下了不小的局面,到了这个时候我的家境已经算得上是优渥。
另一边,我也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一个轻松愉快的未来就放在我的眼前。
此时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只是、唯独,父亲他出事了。
父亲躺在病床上,把几位叔伯和我叫到他身边,当着他们的面,父亲抓着我的手,含着眼泪、断断续续地说:‘当初我带着乡里二十四个小伙子出来闯荡,如今十几年过去,大伙们都讨到了老婆,成了家,有了娃娃···这,就是一辈子干得最大的好事。
就是等一会我下去了,见着了牛头马面,走到阎王面前,我也能不带半个哆嗦地说出来!
咳咳···咳咳咳咳,如今我已经是奔五十的人了,再有四年,供娃娃读完大学,我这辈子也就算熬出头了。
本来我也就这么想着,再带大伙干上个小十年,让大伙们把娃娃都带出来,我也就算是全了功德,可以回家盖上一间小楼,侍弄几分薄地享清福了。
可惜啊,老天爷他现在就要收了我的命,也可能是我上辈子造下了什么孽,老天要我现在去尝吧。
闺女啊,你爹我这摊子就只能交给你了,你一定要替我照看好大伙。
不然等一会我在阎王面前夸下口,阎王他不信,派小鬼上来一看,要是看到情况不实,可就要把你爹发到十八层地狱里去啊。
’
父亲这话是真心的,只是真心之外,应该也有把基业家传的思念。
总之,不管是不是被父亲的真心所打动,几位叔伯最终都没有异议,父亲就这样把他一生的心血交到了我的手上。
然而,于我而言,这份心血我并不怎么想接。
从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在常对我说:‘我这辈子是过惯了苦日子的,我现在这么拼命,就是为了让你以后不再去过苦日子。
’这几十年里父亲的劳苦我都看在眼里。
所以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并不想过得和他一样辛苦。
那时我已经考上了大学,父亲也留下了不少积蓄,按部就班地读书按部就班地毕业我就可以过得很好,全无必要这么早就决定自己的一生。
只是,那种情况下,我也确实没有拒绝的权利。
接下来就是来远公司事件了,那是我接手之后的第一桩工程,完工之后东家拖欠了工资。
于是按照惯例我组织大家去堵门讨薪,而就在这个时候,怪异出现了。
那是一种凭附人的恶灵,由人心中阴暗的、不符合道德的欲望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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