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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请神容易送神难(第1页)

尉迟风真是捡了个宝儿,一直想要个儿子,今日得了!

他倒真不是什么重男轻女,只是父子共同上阵杀敌,一直是这种将门汉子必备亲子活动与向往。

这男人对儿子与女儿之爱,截然不同。

这儿子身上多条疤,会说这是男子汉的印记,父亲为之骄傲。

但若是女儿,即便只是少根头发丝,看他不提刀砍死对方全家。

所以,尉迟风爱女,他绝不会让晓静上阵杀敌。

但他爱儿,那必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

日落西山之时,尉迟少狼早已到了山下,在尉迟风的马队中嗅闻,一下子便认出了父亲的马,忠诚地立在一旁等尉迟风下山。

白狼将狼的忠诚,团结,坚守全数传承给了尉迟少狼,让尉迟少狼成为一个天生的精兵良将,她是一位合格母亲。

空气中传来郭德郭刚他们的喘气声。

丢人呐,杀敌的将士,跑下山居然一个个气喘吁吁。

果然这秦州不能再待了,再待下去,他们都要成娘们儿了。

肌肉不见长,小肚腩倒是长了不少。

他们远远看见尉迟少狼,便已输得心服口服。

刚才一路下来,尉迟少狼不是领先他们一点呐,有时候到路难走的地方,人家还停了一下给他们顺道带了个路。

他们齐齐到尉迟少狼面前,尉迟少狼立时双爪伸出,面露戒备。

郭德郭刚笑看彼此一眼,忽然,面色肃穆,双手抱拳,单膝下跪,大喝:“少爷!”

“少爷!”

立时,其他兵士也是“呼啦啦”

齐齐下跪,朗朗高喝。

山风刮过每个下跪战士粗糙的脸庞,他们魏然肃穆的脸上是对尉迟少狼的尊敬与敬佩。

尉迟少狼就此怔立在尉迟风的马边,心中感觉有什么翻涌起来,让他无法描述,却又深深感动,他在落日的余晖之中,久久失神。

“好!”

一声大喝,尉迟风大步走来。

众人齐齐起身,恭立相迎。

尉迟少狼立时看向他,尉迟风到马边:“狼儿,你是不是没骑过马?今日爹爹教你!”

尉迟风说话都带着汉子的霸气,已经父亲上线,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身上所有的本事都传给这个狼儿。

他翻身上马,朝尉迟少狼伸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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