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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什么?”
越重云朝着小羊伸出手,小羊粉粉的舌尖近在咫尺,她只要再伸手就能抓住。
太近了。
咩~
小羊又叫了。
“干草,或者奶。”
万俟戈慌慌张张用一双手包住小羊的嘴,手肘压在小羊的背上,“小羊饿得很快。”
人饿了要吃东西,羊饿了也是。
白术饶有兴味地看着,手掌撑在地上,指尖完完全全透着兴味。
他见过羊,甚至亲手喂过羊草,但这样小的羊也是少见。
怕是出生都没有一个月?
噼啪。
越重云四下看看,屋帐里的确没有小羊吃的东西。
她也只好在掌心倒了点水,掌心微微合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潭伸过去。
“喝吧。”
小羊伸着脑袋,舌尖一点一点卷起。
水花带着细细的水珠四溅,小羊和小狗的区别也不大,都长了一条粉嘟嘟的舌头,若是再长大一些也是四条细细的腿,毛茸茸的身子。
只是一个吃草,一个吃肉。
小狗饿了,也是要吃羊的。
“咩~”
小羊喝得干净,叫声柔和许多。
还能这样?
万俟戈学着越重云的样子,合拢掌心倒上一些水,甚至手朝着小羊,“咩咩~”
小羊看了看,脑袋一转朝一边去。
“咩!”
若不是缰绳还在万俟戈手里,怕是会跑得更远。
不喝就不喝,你不喝我喝。
万俟戈一仰头,将手掌的水喝了个干净,“小羊还认人。”
他笑得带着调侃,手上却爱不释手地摸来摸去,新生的小羊,羊毛会更软一些,几乎是薄薄的一层贴在皮上,雪白雪白的,沾不上什么东西。
最重要的是,小羊身上热热的,他掌心一贴上去便觉得舒服。
好暖和。
“听说,戈之前也养过羊?”
越重云仔细看着,不经意一问。
这消息还是北地使者透露的,说这位王子曾住在牧羊人的家里,与牧羊人的儿子同吃同住,那不就是和一大群羊同吃同住,反正没什么区别。
一件旧袍子和羊毛没区别,都是要丢的东西。
只是羊毛更贵一点,掉下来还能用,旧袍子只能丢了。
“公主,不算的。”
万俟戈点了点头,掌心托起小羊的脑袋,朝着越重云,“我跟牧民一起生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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